元数据
高亮划线
出版说明
上海古籍出版社一直关注海外中国传统文化研究,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出版了《海外红学论集》、《金瓶梅西方论文集》等著作,并与科学出版社合作出版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先生主编的巨著《中国科学技术史》。
总能从书中得到书
鸣谢
The Burden of Female Talent:The Poet Li Qingzhao and Her History in China,2013
翻译成才女之担还是之累更好呢?女性才子的苦难命运:诗人李清照及其在中国历史中的地位
导论
。与帝制时代晚期(lateimperialtimes)不同,宋代女作家被高度边缘化。我
长久以来,男性业已培养出“男子作闺音”的文学技巧。在代女子立言的男性文人传统中,一位不平凡的女子若要以抒情言志的文人姿态登场,她所面临的挑战更为艰巨。
第一章 宋代的女作家
在过去二十五年中,学者已发掘出数量庞大的女性作品,多写于1500至1900年左右的中华帝国晚期。在它们被发现以前,人们普遍认为直至帝制时代晚期,中国的文化妇女依然很少,而她们中间几乎无人从事写作——我们现在知道这并不符合实情:自晚明起,众多女性以读者、作家、编辑、资助人和选集编者等身份参与文化事业
放弃女性作品就是放弃一半的文明。这跟《阁楼上的疯女人》作者对欧美女作家的研究发现有相同之处。普遍流传的观点并不正确,隐藏在历史之中的文化女性大有人在。
尽管我们曾认为阅读和写作专属于男性、18世纪中国妇女的文化成就要远远落后于同时代的欧洲女性,但如今许多学者都深信,当时的中国女作家要多于其他任何国家。
仅就历史因素考虑,宋代较明清更为久远,现存的宋代史料自然远远少于帝制时代晚期的文献。但宋代女性作品受到的待遇尤为不公,这与男性精英文化产生的偏见有很大关系,这种文化或多或少支配着文献的传承与流布。
在书籍印刷已经非常普及的宋代,三十种文集仅有三部保存下来,情况不容乐观。
然而,无论是易安词还是她的文集,最终都因不再流行而散佚了
《全宋诗》(完成于1998年)里零星分布的女性诗歌少于总量的百分之一,而通过从这部庞大出版物(共45698页)中抽取数百页样本进行数据分析
非但如此,相比于有确切姓名的作品,更多的诗系于无名氏,或用化名指代(如“平江妓”或“某人妻”)。类似的情况亦见于《全宋词》。
它是胡仔于12世纪中叶编撰的一部文学批评笔记,收录了北宋至南宋初期的若干文集和诗话,由《前集》(完成于1148年)和《后集》(完成于1167年)两部分组成。
但书中没有单列李清照在内的任何一位女作家,而是将有关妇女的条目合为一卷,题为“丽人杂记”,占去每集末尾的数页篇幅,附于“缁黄杂记”、“神仙杂记”、“鬼诗”和“长短句”之后。
鬼神都排在女性前面。“丽人”。在如此边缘化的地方还要强调女性的外貌
除了篇幅简短,“丽人杂记”的显著特征还在于多数条目写的不是女作家,而聚焦于诗中描绘的女子,这与其他关乎文人与作品的条目显然不同
我们更常读到的是男人作诗来描写迷人的女子、天赐的姻缘、亡妻和才妓,或用诗歌记录下妻妾的机敏、侍女的憨态,却绝少读到一位自创诗词的女子。
今人或教女子以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他始终认为求学问道对女子而言同样重要,可一旦涉及写作,他却坚守底线:他显然找不出任何理由支持女子习文。
作诗本身也给她和她的家人带来无穷乐趣,并极有可能在女子定亲、出嫁时抬高她的身价。但对于女儿的诗作在自家门墙外的坊间流传,又有多少人家会泰然处之呢?
有多少夫家亲属会容忍他们的媳妇或寡妻有诗歌流布在外呢?
诗文是对外表达、结交他人的载体。而男性把控社交与文化圈,忌惮女子借诗文展露才情、对外交往,打破“男外女内”的边界。这是对话语权独占的戒备心,也是礼教规训下的羞耻感在作祟。
正如费侠莉(CharlotteFurth)所言:“一位妇女的诗文被外人看见或听闻,就好似她遭到了肆意的窥视。”
宝玉曾偷偷将众姊妹诗作带出大观园,甚至有族人提议将之刊印出版,探春和黛玉得知后大惊失色、忧虑重重,因为这些诗作本是在封闭、私密、受保护的大观园中写成的,不宜外传。
以前看的时候还真没想到这背后的深层原因。红楼里面的一众女性写诗作词的本领比男性强多了。黛玉的形象其實也很有意思,雖然看起來挺離經叛道的,但是還是在封建思想的範圍以內所獲的的一些小小生動。
有一章好像是寫寶玉想親近黛玉,被黛玉認為是對自己的狎弄和輕視,所以被氣哭了。因此影視作品中男性隨隨便便就對女性拉手什麼的場景根本不可能出現。現在拍的古裝劇有個很大問題就是裡面的人物行為實在太不古代了。
(我们再次想起黛玉焚稿的临终一幕。)而现存的每部明清女性文集背后,一定还有无数被故意销毁的失传之作。
第一次接触贺双卿是因为“青遥,问天不应,看小小双卿,袅袅无聊。”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女词人,后来才知道“双卿负绝世才,秉绝代姿,为农家妇。姑恶夫暴,劳瘁以死。生平所为诗词,不愿留墨迹,每以粉笔书芦叶上,以粉易脱,叶易败也。”不去怨恨当时那个社会是不可能的。
贺双卿(1715年—1737年),清代女词人,被誉为“清代李清照”。她出身贫寒农家,嫁给了粗鄙的农民,婚后饱受丈夫和婆婆的虐待,生活艰辛。尽管如此,她以诗词抒发内心的痛苦与坚韧,作品情感真挚,语言质朴,被后世评价为“情真语质,直接三百篇之旨”。
她的生平和词作主要见于清代史震林的《西青散记》,后世学者如黄燮清、等对其作品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其词“幽深窈曲,怨而不怒”,展现了女性在逆境中的才华与抗争。尽管有学者对其真实性提出质疑,但多数研究认为她确有其人,是清代词坛的重要人物。
另一个反复出现的难题是女子的姓名及身份。我们甚至不知道多数女作家的全名,仅以姓氏称呼她们(如谢氏、卫氏);即便我们知道她的名字,其确切身份、生活年代和出生地仍不可考,或是没有定论。
关于她的婚姻状况也是众说纷纭,有些学者坚持认为她仅结过一次婚,有些则说她有段婚外情,另一些又说她于离婚后再嫁。
换了男作家,谁会格外关心他们的婚姻呢?当我们谈起女人,我们总会关注她的婚姻,好像婚姻和女性是天然绑定的一样
歌妓文人
在唐代(618—907),最有名、最多产的女作家大多来自风尘女子这一社会群体,她们与当时的显贵文人为伴,其身份在女冠与歌妓间转换。
女冠(拼音nǚ guān),亦称“ 女黄冠”、坤道、女道士。唐代女道士皆戴黄冠,因俗女子本无冠,唯女道士有冠,故名。 正统道教称呼中并无“道姑”这一称呼。
在宋代,类似的女性写作多为词而非诗,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存在大量的歌妓表演,女艺人普遍存在于官方宴会、节庆、祝寿仪式以及私人宴饮场合。
一般情况下,词乐表演往往是男性填词,歌妓演唱。我们偶尔也听说有歌妓自度词曲,但这并不常见,人们通常不认为歌妓有能力倚声填词。
在欢庆场合,有才名的歌妓甚至偶尔会被邀请填词,为在场的男性宾客助兴。
她们的才华只有在为男性助兴时才能表现出来……仿佛今天给客人展示自家猫会萝卜纸巾。
例如,据说有位叫陈凤仪的成都官妓写下一首词来送别当地一位姓蒋的长官,他可能是其“保护人”,即将离蜀赴京
一络索·送蜀守蒋龙图蜀江春色浓如雾。拥双旌归去。海棠也似别君难,一点点、啼红雨。此去马蹄何处?沙堤新路。禁林赐宴赏花时,还忆著、西楼否?
而“西楼”则是指代佳人居处的套语。
之前看有人分析古人为啥老上西楼,一是比起东南北楼较为顺嘴,二是太阳落山在西边,西楼自带感伤愁肠的氛围,三是中国西高东低,西边比较适合远眺(
我们料想他很快就把她忘了,她也明知如此,这是此类女子的宿命,倘若有人记挂她们倒是稀罕之事。
类似白居易《琵琶行》?只有这些表达对男子爱恋、不舍、求存在感的女性词才会被流传下来
词乐表演的场合往往是一位高官即将离任,当地的乐妓在离别之日献词给他。
梅花似雪。刚被雪来相挫折。雪里梅花。无限精神总属他。梅花无语。只有东君来作主。传语东君。且与梅花作主人。
词的三位主角各有所指,梅花喻妾,冰雪喻妻,而司春之神东君则是身为一家之长的夫君。梅花往往在年初迎雪绽放,通常认为梅枝上的残雪更反衬出花的鲜妍,因为这体现了梅的傲骨:她看似纤弱,却不因冰雪而折腰。
进一步说,她因其卑微地位而无法直接反抗正妻的压迫,因此只能如“梅花无语”;但她希求丈夫能替她做主,并私下里“传语”给他,正如词中借梅花所暗示的那样。
男的又美美隐身了。看女人打架就是赏玩罢了,如此“唯美”。所以电视剧里才会有那么多婆媳矛盾和抓小三
“性别政治”(sexualpolitics)
“性别政治”指两性之间支配与从属的权力关系,由男性主导的父权制社会通过“男主外女主内”等分工,把身体、经济、话语权等资源分配不均合法化,使压迫看似自然。
在试图重构歌妓创作的叙述过程中,我们还须保持警惕:一些记载倾向于把她们过分浪漫化,赋予其所不具备的魅力、节操和文才,而才艺毕竟是歌妓魅惑人的手段,并在一些例子中有过誉之嫌。
严蕊是个12世纪的营妓,她的故事便是如此。严蕊原在台州(今浙江临海)逢迎款待官员,相传她“善琴弈、歌舞、丝竹、书画”,并擅作诗词
严氏之作令他无比心醉,以至于他把严氏留在家中长达半年,这当然是不合法的。
这是我ai查到的,可能不够准确,但是可以参考一下。
唐仲友私留营妓严蕊半年违法的核心原因
一、身份属性:严蕊是官属营妓,所有权归官府,不属于私人
营妓(官妓)隶属于地方官府乐籍,由州府专门机构统一管理,是官府公有演艺人员,不是官员私人可以随意带回家的家妓 。
律法只允许官员在官方公宴场合传唤官妓,进行歌舞、奏乐、赋诗助兴,仅限宴席公开场合,宴会结束必须送回官府乐营,不允许私自带回私宅长期留置。
二、宋代明文律法:官员与官妓私相留宿、同居属于重罪“逾滥”
宋代法条明确:郡守、知州等地方官,虽可令官妓歌舞佐酒,但不得私侍枕席、私留家中。
官员和官妓发生私人亲密关系、长期同居,罪名叫做逾滥,归类为赃私罪,属于官员贪私失德的处分范畴;
处罚极重:一旦查实,会杖责、贬官、削减俸禄,严重者直接罢官,十年内不得重新任用,终身影响仕途;
平民逛普通私妓青楼不受管制,但在职官吏有严格行为禁令,公私区分界限极严。
三、唐仲友的双重违规点
私藏官妓长期同居:宴席结束后私自把严蕊留在自家长达半年,脱离官府管控,突破了“仅限公宴佐乐”的边界;
滥用公权、挪用公款供养:史料记载他动用台州府库公款为严蕊置办衣物财物,属于侵占官府财物,叠加贪腐罪状,也是后来朱熹重点弹劾他的核心罪证之一;
他还打算私自给严蕊除去乐籍(脱贱籍),营妓落籍必须走官府正规流程,官员无权私下操作,又一重违规。
四、立法底层逻辑
朝廷这套规定是为了约束地方文官权力:
防止地方长官沉迷声色、荒废政务;
避免官员借官妓滋生利益输送、官场徇私;
区分“公务宴乐”和“私人淫乐”,维护士大夫官员的礼法与官场纪律。
这件事也正是朱熹后来上书弹劾唐仲友的关键事由,二人著名的“严蕊案”冲突,根源就在于唐仲友这种公然违法留置营妓的行为。
朱熹曾囚禁、鞭笞她,据说在他前往越州时还带上严蕊加以审问。
集儒学罪恶于一身以至于登峰造极的伏地魔式大怪物朱熹。审问就审问,带上干嘛。杀人犯不去带着审,对歌姬折磨个不停,单纯吗?
她至死也不愿污蔑他
卜 算 子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有时,总是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
它似乎极有兴味、无比伤情,交代了词人无可逃避的宿命。
遗憾的是,这则有关坚贞而悲情的才妓故事似乎只是当地的传说,至少严蕊拒绝诬陷唐仲友和作词自陈二事纯属虚构,
还真是虚构,我说你们男的…造谣上瘾了真是。想到了理查德和菲尔丁就小说女主守不守德互骂,男的在无聊这件事上简直太厉害了。
这个结论的前提世人都该相信朱熹是个正人君子,从不扯谎决无私心。他既说那女子自甘下贱,那必然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