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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红楼梦》一书可以说是中国文学中最让人着迷且可以从各种不同角度讨论的巨作
主要原因在于《红楼梦》一书的故事中,牵涉到的法律不仅仅包括当代一般人所认识的清朝的刑法(《大清律例》),还包括吏部则例、户部则例等各种其他法规。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
除了分析人口贩卖(尤其是拐卖妇女)存在的可能诱因,例如因为重男轻女所导致的男女比例失调状况之外,她更透过各种不同的历史档案,如《清实录》、雍正朝奏折(例如两江总督赵弘恩的奏折)等,说明清朝政府虽然知道社会上存在大量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但却无力遏止的情境。
透过《红楼梦》有关贾雨村在官场仕途的历程,以及他审判葫芦案的心境转变,呈现出清朝一个没有财力背景的读书人在考上进士之后所面临的挑战与人格的扭曲。
建议看下张捷说红楼,有对贾雨村的不同见解。很讨厌贾雨村,但这个人确实也很有意思
明代法律对私人拥有奴婢有诸多限制,人口买卖尚且如此发达,清代逐步放宽了对庶民拥有奴婢的限制,人口买卖的营生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贾雨村是被罢过官的,他以前在苏州做知府,就是因为不了解地方情况不通人情世故得罪了上司,不到一年就被上司参了一本革职了。
哈哈哈哈哈哈是的,不能说,说就是“当年谁不贪呀”。因为共情了呗😹
“虽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他明明是也有贪污受贿行事过分的原因才会被参,别把他当成一个社会上的受害者男宝行不行
贾雨村本来是有良心的,他起先中了科举做了官,第一件事就是到甄家去寻访他的恩人
就在护官符出现的那一刹那,贾雨村闹了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他要从有良心变成没良心,因为良心阻碍他的前程。
我不行了。贾雨村这个人从头到尾根本不是有良心这个设定。此刻阅读的我只能一直默念“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如何让一个原初或许有理想与坚持的读书人,为了求取功名,转变成为一个没有担当,愿意为有权有势的犯罪者掩盖罪恶,且对于不幸者的命运视而不见的无品官员。
很好。从对个人的批判,转变到对制度对人性的反思。如果一个人见到贾雨村这个名字就骂,说明这个人没有读懂红楼梦。社会对人性的扭曲,有时候是无法直白描述与观察的。在一个罪恶丛生的社会,善良是一种错误。如卡尔维诺所讲“黑羊”。
例如透过“秦可卿之死”,我们看到清代亲属相奸罪的运作(尤其是公公对于媳妇的性犯罪)以及妇女自杀问题。
想到了白鹿原
透过她的论述,读者可以看到《红楼梦》一书作者想要呈现的清朝社会更为深刻且多元的面向。
不编一个年代不可考的框架,曹公说不定不得活了…那些年也是禁书来的…
作为一个清代法制的研究者,我在柯岚教授的书中,看到她透过文学与性别的分析角度,运用《清实录》《大清会典》等,加上各种奏折与时人的研究等丰富文献,讲述了书中每个人物的生命故事,真实再现了清朝很多法律的具体运作,以及这些运作如何深深影响了人们的生命处境,也揭示了《红楼梦》作者是多么伟大的、悲天悯人的文学家。
越深入了解红楼梦,越发现这部作品的魅力,越发现作者真神人也。
这本书是一般读者了解《红楼梦》的重要书籍,也是我们了解清代法制的重要书籍。
引言 《红楼梦》记录了宗法社会中的女性悲剧
王蒙曾说《红楼梦》是一个让人迷失的文本,“迷失以后做出的每一个判断都可能是正确的,但有些个解释又永远不能得到满足的,……这种迷失现象是其他作品所没有的”。
王蒙对《红楼梦 》的“迷失论”是其红学研究的核心观点之一,他强调这部作品的复杂性与开放性使其成为超越常规文学经验的独特存在。以下结合王蒙的论述及相关研究,从多角度解析这一观点:
📖 一、文本的多元性与开放性:迷失的根源
“无朝代年纪可考”的刻意模糊性
王蒙指出,《红楼梦》故意隐去具体朝代背景,既是为避免政治干预(如清代文字狱),也是为跳出时空限制,赋予文本更普适的象征意义 。这种设计让读者无法依托具体历史框架解读,只能进入曹雪芹构建的“荒唐”世界,在虚实交织中迷失方向。
“满纸荒唐言”的创作悖论
曹雪芹以“荒唐”自评小说,实则是将人生虚无感、命运荒诞性融入叙事。如“太虚幻境”“绛珠还泪”等超现实设定,与贾府兴衰的写实交织,形成逻辑裂缝。王蒙认为,这种“荒诞感”迫使读者在现实与幻境间反复调整认知,陷入解释的循环 。
符号系统的不可穷尽性
玉、金锁、麒麟等物象构成庞大隐喻网络,但作者从未给出确定答案。王蒙以“贾宝玉衔玉而生”为例,指出其既是身份象征,又是命运枷锁,不同读者可解读为宿命论、阶级寓言或人性异化,每种理解“皆可能正确”却无法完全自洽 。
👁️ 二、读者的参与性:迷失中的再创造
“谁解其中味”的召唤结构
王蒙认为,《红楼梦》的留白(如秦可卿之死、黛玉葬花诗)形成“召唤结构”,激发读者填补空白。鲁迅曾言“经学家见《易 》,道学家见淫”,正说明文本因读者立场不同衍生无限解读。王蒙自身重读数十次,每次皆发现新视角,印证“解释永难满足” 。
经验共振与人生投射
书中人物命运(如黛玉之伤、凤姐之叹)映射现实人生的普遍困境。王蒙提出:“读者在《红楼梦》中照见自身经历”,青年见爱情,中年见权谋,老年见沧桑。这种投射使读者既是解读者又是“剧中人”,在共情中模糊主客界限 。
时代语境的动态阐释
清末俞平伯已感慨旧制度消亡导致部分情节“不可解”,当代读者更因价值观变迁对人物(如宝钗世故、探春割亲)产生分歧。王蒙认为,这种因时代差异导致的阐释冲突,恰是《红楼梦》超越时代的证据 。
✍️ 三、创作机制的独特性:迷失的必然性
“真事隐去”的叙事策略
曹雪芹自称“假语村言”,却暗藏家族兴衰史。王蒙分析,这种“半自传性”使文本在纪实与虚构间摇摆。如“元妃省亲”既像宫廷实录,又似神话仪式,考据派与文学派的争论永无定论 。
网状叙事与群像长廊
书中四百余人物各有命运轨迹,形成“人生长廊”。王蒙比喻:“读者如入大观园,每扇门后皆是迷宫。” 当聚焦宝黛爱情时,会忽略探春治家;关注家族衰败时,又易忽视刘姥姥的生存智慧。这种多维交织注定读者无法全观 。
文化基因的混沌承载
《红楼梦》融汇儒释道思想、民俗律法(如清代继承制、贱民制度)、诗词美学。王蒙特别提到清代法律研究对理解尤三姐“金玉之质”自辩、晴雯被逐等情节的关键性 。这种文化厚度使单一学科视角必然片面。
🔍 四、红学的特殊属性:迷失的学术化
王蒙将红学定义为“非严格科学”的学问:
方法论上:依赖感悟而非实证,需结合文献考据、文学批评、心理分析甚至政治学(如毛泽东“当作历史看”的解读 )。
学科边界上:跨越文学、史学、法学、社会学,任何单一理论皆难统摄全局。
研究生态上:索隐派、考据派、文学派长期并存,王蒙主张包容多元解读,反对“判冤决狱”式的学术霸权 。
💎 结论:迷失的价值与超越
王蒙的“迷失论”揭示《红楼梦》的终极魅力:它拒绝被简化或定论,却在持续对话中激活人类对存在本质的思考。正如他感叹:“曹雪芹的笔触是大慈悲心的具象化”,书中每一个“未解之谜”(如茗玉故事的神秘性 )都是留给世界的叩问。这种迷失非缺陷,而是伟大文学对抗时间侵蚀的方式——当读者在困惑中不断重返文本,便已踏上自我启蒙的朝圣之路。
如果不和清代的法律与社会相印证,很多《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无法被完整理解
有一本《荣国府的经济账》是从经济视角的,也很好看。荣国府经济账视角很好,就是叙述太啰嗦😂
面对古代法这样的主题,只有当时的文学作品才能提供对那些已经消亡的法律的深刻反思。
确实如此,法条执行者是人,承受者也是人。文学作品记录人,书写人,二者天然就有结合的条件。
但是任何一个作者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当时社会法律背景的限制,这种限制包括写作不要去触犯当时法律的禁忌,包括作者具备的法律知识对人物行动造成的不自觉的限制,还包括作者对当时法律是否实现公正的批判与反思。
想起了 晋江文学城不能写脖子以下的调侃。。。作为读者,我们经常会用现在的眼光来读书,不自觉地就被限制在了特定的时代里。读书时了解创作背景的目的是让我们学着用跟作者同时代的眼光去看书,从而引发共鸣。很多细节都因为我们不了解背景而被我们忽视了,而这恰恰就是了解作品和当时社会的关键。还是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作为一个清代法律与社会的研习者,我对《红楼梦》多年的研读让我确信作者具备对当时礼制和法律的全面了解。透过《红楼梦》中很多人物的选择,从宝黛姻缘到柳湘莲退亲,从贾政痛打儿子到探春不认舅舅,从贾雨村初仕不利到王熙凤的穷途末路,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当时的礼法为他们的选择划定了边界。
想起了封建社会女性定亲后,婚礼没举办丈夫身亡,女性守寡或者抱着牌位成亲的荒唐闹剧。。。
《红楼梦》中人的阶层和升降浮沉,也都有当时的法度在无形规约
具体到细节来说,“威逼人致死”这样现代读者很少知晓的罪名在《红楼梦》里明明白白地出现了(第六十六回),“以尸讹诈”(图赖)这样清代特有的法律社会学现象也明明白白地出现了(第四十四回)
所以,只有了解曹雪芹生活时代的法律与社会,《红楼梦》才可能得到更为丰富而真切的理解。
读完这本我要再读一次红楼梦
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林黛玉来到贾府,为什么她的父亲没有在林氏族人中为自己立嗣,也明白了宝黛悲剧的根源并非包办婚姻的无情,而是他们自己选择了不与世俗合作的人生态度。
哈哈,所以不与世俗合作大概注定是痛苦的。@ 一些在互联网上用比曹雪芹还封建的思想批判黛玉宝钗的人。宝黛从来都不是在写爱情,是在写命运。曹雪芹对于清代社会的精准洞察,亦不过是在历史规律中翻滚,千百年来一次又一次,对社会伦理之底层逻辑的重复。爱情?爱都是虚无的,何况是爱情。
我也明白了尤三姐为什么会称自己是“金玉之质”,明白了尤氏母女组成的这个没有男性的原生家庭在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弱势,以及宗法礼教对这类女性的残酷无情
想想都无助极了……几个弱女子,又身怀美貌,简直是财富外漏的童子,待人宰割。
女性在古代就是不被支持的,脱离了男性无法独立的,这不是她们的问题,是整个社会制度、约定俗成的观念,从内到外,从上到下,都不支持,哪怕花木兰,哪怕冯素珍,或者孟丽君,不管她们做了多么大的成绩,显示如何过人的胆识与才能,在作者们的笔下,按照当时人们的观念,她们最后也都要回归家庭,回缩到一个男人的身后。
我渐渐理解了秦可卿绝命的意味,那并不是一个道德有严重瑕疵的女性的羞愤自缢,而是一个根本无法寻求正当法律救济的性犯罪被害人的理性反抗,我也理解了为什么很多女性的自杀都会在贾府掀起不小的风波,让涉事的人害怕官府的介入
当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关于收孥、缘坐、籍没的漫长的刑罚史,我也终于领悟了《红楼梦》失传的八十回后真本会是一个让人无法直视的惨淡结局,大观园的青春少女们会遭遇怎样的严酷命运
这样的悲剧在中国几千年来已经无数次上演,被迫害和毁灭的那个群体甚至根本不能发声记录她们的血泪……
曹雪芹的伟大,红楼梦的伟大,亦在于此啊~确实是一部女性的血泪史!也许后八十回的失传,冥冥之中就是让我们看不到结果!她们的悲惨结局终将无法呈现!呜呼!悲哉!老版电视剧用最后一集尽量还原了八十回后的文本,是周汝昌他们几位老先生根据多方史料的推演,已经那么悲惨了,但我们都知道,原文只会更加惨烈。
即使是脂砚斋很克制地“剧透”的只言片语,已经让人不忍。那个时代黑暗如斯。
只有究天人之际也怀大慈悲心的大智者,才能写出《红楼梦》这样让不同来路的人都不虚此行也都迷失在其间的大造化之作。
不虚此行而又迷失期间!这是多么复杂的感觉。评价真高,但也确实准确。《红楼梦》一书值得一代代人穷其一生从各个角度仔细研究。
清代文人诸联评《红楼梦》时写道:人至于死,无不一矣。如可卿之死也使人思,金钏之死也使人惜,晴雯之死也使人惨,尤三姐之死也使人愤,二姐之死也使人恨,司棋之死也使人骇,黛玉之死也使人伤,金桂之死也使人爽,迎春之死也使人恼,贾母之死也使人羡,鸳鸯之死也使人敬,赵姨娘之死也使人快,凤姐之死也使人叹,妙玉之死也使人疑,竟无一同者。非死者之不同,乃生者之笔不同也。
曹公经典,苗香精辟
诸联是清代嘉庆、道光年间人,字苗香,著有《苗香诗纱》《红楼评梦》等,《红楼评梦》有道光元年刻本,是早期红学重要论著,文中他逐一点评《红楼梦》众女子之死,指出各具不同情感色彩。
好一个“非死者之不同,乃生者之笔不同也。”,有些作者一味创造笔下人物的各种死法,死得再虐,生者不够动人,死得再虐也不会被感动。
人如果超越性别的局限,都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认同。
人在生命的不同阶段,却可能有不同的体验,或者会不断转变,超越自己,做《红楼梦》中不同的人。
今人读《红楼梦》时,虽然读者都在不自觉地选择做了某一个《红楼梦》里人,实际上却都已经不复《红楼梦》里人
作为一个坚持多年的红学爱好者,每有新的红学解说范式出现,我都要做些了解,有时候也会无所适从,不知道应该认同哪一种范式
多年下来,时至今日,我终于发现1960年代中国的政治领袖们对《红楼梦》的理解是无法回避的。
1961年12月20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各大区第一书记会议谈话。当刘少奇讲道:“这次是真休息不能看文件,只能看《红楼梦》。《红楼梦》已经看完啦,它讲到很细致的封建社会的情况,一直到清朝末年民国初年也还是那样。”
毛泽东在会上提出了他对《红楼梦》的看法:《红楼梦》不仅要当作小说看,而且要当作历史看。他写的是很细致的、很精细的社会历史。
但是,《金瓶梅》的作者不尊重女性,《红楼梦》《聊斋志异》是尊重女性的。
聊斋尊重嘛?我看得一直在激情开麦啊。。。合理嘛?《金瓶梅》我确实觉得不尊重女性,但《聊斋志异》也很不尊重女性啊
中国古代一直存在尖锐的阶级斗争,但是宗法社会对女性的压迫无法名之为“阶级斗争”,这其中只有压迫,很少反抗,因为被压迫的群体根本不具备反抗的能力,遑论斗争,甚至都没有言说自己苦难的载体。
是的,《才女之累:李清照及其接受史》里也有提及,最有名、最多产的女作家大多来自风尘女子这一社会群体,女子让外界听到自己声音最有效的方式是堕落风尘成为歌伎,无奈又讽刺。
两千多年来的史家、理论家们可能都从不同侧面记录了不同的阶级斗争,但只有到了中国古代社会临近末尾的阶段,才出来一部《红楼梦》,用社会史的形式记录了宗法社会对女性的深重压迫和残酷无情,表达了对这种社会不公的几近绝望和深刻反思
万艳同悲!即因此,红楼伟大!曹公心怀慈悲,那个时代能看到女性的作家真的难得。
《红楼梦》开篇就表示它的主旨是要为“闺阁昭传”:“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些闺阁中的卓越女性,在古代正史的书写中,只有节烈的事迹会留下痕迹,在古代文学史的书写中也罕见留下她们的作品,她们的个性、才华和见识,在《红楼梦》之前罕有真正主体性的记录,更罕有对这种缺失的追问。
每次看到悼明悼的头头是道我都觉得可笑,贬低了红楼立意,又再一次向父权大他者效忠投诚。所以不喜欢觉得《红楼梦》是隐喻明清政权更迭的解读,女性的故事宏大度不低于那些
那些生命都那样短暂,如曹子建诗云:“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送应氏二首》)但她们的美丽、智慧与青春永存,因为《红楼梦》的不朽记叙。
第一章 甄英莲的命运与清代的司法黑暗
《红楼梦》里第一个出场的女性是甄英莲,谐音就是“真应怜”。
四大家族基础人物关系表 供书友们查阅⬇️
贾府内部核心结构(荣宁二府):
贾府分为宁国府和荣国府两府,是开国功臣贾演(宁国公)和贾源(荣国公)兄弟的后代。
宁国府(长房):
贾敬:家主(沉迷炼丹,不理家事)。
贾珍:贾敬之子,现任族长。荒淫无度。
贾蓉:贾珍之子。妻秦可卿(早逝,身份特殊)。
荣国府(次房,故事核心):
贾母 (史太君):最高权威,贾代善之妻,来自史家。黛玉的外祖母。有以下三个孩子及各房孙辈:
1️⃣ 贾赦:贾母长子(袭爵),妻邢夫人(续弦)。好色昏聩。
贾琏:贾赦之子(非邢夫人所生)。妻王熙凤(管家奶奶,精明泼辣)。女儿贾巧姐。
2️⃣ 贾政:贾母次子。为人端方,妻王夫人。
贾珠: 贾政长子(早逝),妻李纨(守寡)。子贾兰。
贾元春:贾政长女。选入宫中,后封为贤德妃。贾府鼎盛的重要支撑。
贾宝玉:贾政次子。故事核心男主,衔玉而生,厌恶功名利禄,崇尚真性情。
贾探春:贾政次女(庶出,赵姨娘所生)。精明能干。
3️⃣ 贾敏:贾母之女(已故)。嫁林如海(巡盐御史)。黛玉之母。
林黛玉:贾敏之女。父母双亡后,被贾母接进贾府抚养。聪慧敏感,体弱多病,与宝玉心灵相通。
🌟 四大家族联姻关系(关键枢纽):
1️⃣ 贾家:核心家族,故事主要发生地(荣国府、宁国府)。
2️⃣ 史家:贾母(贾家的老祖宗)的娘家。
3️⃣ 王家:
贾政的妻子王夫人(宝玉之母)来自王家。
王夫人的侄女、贾琏的妻子王熙凤(荣国府管家)来自王家。
薛姨妈(薛宝钗之母)是王夫人的亲妹妹,因此薛家与王家是姻亲。
4️⃣ 薛家:薛姨妈(王夫人之妹)带着儿子薛蟠、女儿薛宝钗进京后,长期寄居在贾府。
所以,主角团三人,林黛玉(贾敏之女)是贾母的外孙女、宝玉的姑表妹;薛宝钗是王夫人的外甥女、宝玉的姨表姐。
好长一段时间都不明白为什么红楼梦一开头要写甄英莲被拐卖的故事,觉得这跟主线距离很远,对主线的影响不大,很多余的一笔,所以每次都是从林黛玉进贾府开始看起。这次跟着广西师大读柯老师这本书才惊觉,这或许不是一处闲笔,而是定基调的——红楼所有女儿,都是“甄英莲”-真应怜,在封建制度下,都是命运不由自主的可怜人。
所以柯老师说红楼梦是一部社会史著作,我深以为然了。
女性丧失了父兄的保护后可能遭遇社会暴力的无常伤害
“甄英莲”在出场时作为符号的意义要大于她作为一个具体人物的意义,到后来她去了薛家,改名叫香菱,才成了一个具体的故事性人物。
第一章她走失被卖我就不忍再看下去了…一个人的遭遇,就是一群人的遭遇,一代人的遭遇
一开篇作者就预言了,这故事里边所有的青春少女,最后都会落到悲剧结局—“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到故事的结尾,大观园里所有的少女都可能遭遇和甄英莲差不多的命运,都是“真应怜”。
确实,一开篇就已经暗示了结局……年轻时候读红楼梦,看不到“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哀恸,如今年岁渐长,读书日深,才知道这是一种何等的悲哀。
一 英莲被卖与清代的人口拐卖
人贩子是一个很古老的职业。
人贩子居然也成了“职业”。“人贩子”也是职业……突然觉得好地狱
民间又经常溺杀女婴
史景迁先生根据沈阳以北道义屯的残存清代文献,得出的统计数字很惊人,十八世纪末期该村有百分之二十的成年男性终身未娶。
~《王氏之死》认识这位大师。所以说,今天的平民往上找,断然能找到非富即贵的先人
对于很多下层的男性来说,他们很难通过正式的说媒下聘礼的途径找到妻室,通过人口黑市买卖婚就成为常见的选择。
现在也是这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已经多于男性,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也不会安于农村小县城;计划生育时溺死女婴、重男轻女的情况依然存在,男女数量不对等;社会贫富分化,有钱人小三小四小五小六,普通人一个都难求。
想起了三年前,俄乌战争爆发之际,另外一件轰动全国的事情——徐州的“铁链女”事件。后来不见再提起,不知后来究竟如何了。
贱民则是不自由的人。贱民是奴隶社会的遗迹,他们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和“良人”通婚,从事很低贱的职业,户籍专门编为一类,区别于良人,而且世代沿袭,成为社会底层的人
如果是把良人卖给人做奴仆变成贱民,法律上叫“压良为贱”。清代的法律对于这类不合法的人口拐卖一直是严惩的。
那为什么整个社会人口买卖还能如此猖獗呢?真得很严格吗?没管住,说明利益更高。
吴中之民,多鬻男女于远方。男之美者为优,恶者为奴。女之美者为妾,恶者为婢,遍满海内矣。
[明]唐甄:《潜书·下篇上·存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九五》,齐鲁书社1995年版,第450页a。
此地贫富分化悬殊,很多穷人为了谋生,宁愿把自己的孩子卖去远方为人奴婢。
在苏州这种经济发达之地尚有卖儿卖女的现象存在,可见当时更穷苦的地区百姓生活如何了。
“很多穷人为了谋生,宁愿把自己的孩子卖去远方为人奴婢”,这种情况在旧时代很是普遍,虽然显得残忍,但毕竟有现实的原因——因为毕竟生存才是第一要务,与其让孩子跟着自己饿死,还不如将它卖给有钱人,寻一条活路。就好比老舍的作品《茶馆》里的女孩康顺子,便被父亲卖给了一个老太监。
苏州历来出美女,清初康熙朝以来,有人专门到苏州收买青年女性给大户人家作姬妾,或是买去送给王公高官攀关节,被买的对象有的是穷人自愿出卖的,也有被诱骗胁迫的。
“扬州瘦马”
何谓“瘦马”?“肤若膏脂,纤态盈盈,行若翩鸿,卧如娇莺。”这样旖旎的描写,对象却是一个可怜的群体——扬州雏妓。意指那些娇弱的青春少女,被富商大贾买去,如同役使凌虐弱小的马匹一般,任意摧残和蹂躏。瘦马何来,自然是饥寒交迫的穷苦人家,生不能养,只能卖给“瘦马”贩子换些米吃 。
扬州瘦马、大同婆姨、泰山姑子、西湖船娘。都是一本旧社会女子的血泪史。
苏郡有等囤户,见穷人家女儿,即行谋买,在家蓄养,贪得多金,卖与远省为妾为婢,离人骨肉,陷人终身,莫此为甚。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
苏州人口买卖的不寻常甚至引起了康熙皇帝的注意,康熙四十六年(1707),康熙特别指令工部尚书王鸿绪去调查此事:“前岁南巡有许多不肖之人骗苏州女子,朕到家里方知。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尔细细打听,凡有这等事,亲手蜜蜜(密密)写来奏闻。”
清代史料中留有大量关于当时拐卖儿童犯罪的记载,仅在乾隆朝,《清高宗实录》中就有近十处关于拐卖儿童的记载,常见的作案手法是用药物迷拐。雍正、乾隆两朝的两江总督都留下了关于苏州一带拐卖儿童犯罪的详细记载。
看过《回家》以后开始对拐卖儿童深恶痛绝,之前至少没意识到这种行为对一个家庭的打击是毁灭性的。
雍正十二年(1734)、十三年,两江总督赵弘恩两次奏报苏(苏州)松(上海)一带拐卖儿童的骇人听闻的犯罪:苏松淮扬等处拐犯甚多,迷拐幼孩,肆行贩卖,甚至割其肢体,戕其性命。
历史上的 “采生折割” 虽已绝迹,但其核心逻辑(将人工具化、商品化)并未消失。它时刻警示我们:对拐卖、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必须保持零容忍与最严酷的打击,因为这是守护人类文明的底线。
苏州上海一带拐卖儿童的罪犯十分猖獗,有的用于贩卖牟利,有的残害儿童肢体用于配药。雍正皇帝读了奏折以后十分惊骇:“此种恶风,殊堪切齿,自应严纠痛惩,海宇之内,竟有如是怪诞邪方耶。”
《叫魂》里说过一个,嘉庆年间有个富商张良壁,被一个道士忽悠说每年吸一个女婴骨髓,吸30年就能长生,吸了16个被抓了,造成11人死亡,5人终身残疾。本来是斩立决嘉庆看完气得直接急诏凌迟。
作案的对象也十分广泛,不限于乡间贫困地区,城市富裕的缙绅之家和旗人家庭都可能被人拐走孩子。
影视剧《康熙微服私访记》食盒记里楚环就是被冯妈拐走的
用药物迷拐儿童是清代拐卖儿童的常见手法,这些迷药有专门的配制方法,罪犯之间以师徒传承。
乾隆二十三年(1758),两江总督兼江苏巡抚陈宏谋在其发布的《查拿匪棍檄》中描述了苏州一带拐卖儿童的类似手法:“有一种外来拐犯,以药迷人,凡遇幼孩,用药一弹,饵以药饼,幼孩入迷,跟随而行,不复反顾。……此辈原有伙党,即系向日之包头船。”
原来以前就有这种迷药了😯
甄英莲生在苏州,著名的出美女的地方。
她的父亲甄士隐是个有学问的人,却不太把科举功名放在心上,纵情山水、饮酒赋诗,是个不俗的隐士。
这样的人,在那个时代。注定会走向落幕。
甄士隐年过半百,只有甄英莲一个女儿,甄英莲年方三岁,生得粉妆玉琢,十分可爱。她的父亲中年得女,爱她如掌上明珠。不幸的是,甄英莲四岁那一年的元宵节,家人霍启抱她去街上看花灯,人贩子趁机把她拐走了。
英莲本是富家苗,霍启疏忽把她抛。从此苦难纷纷至,真应怜她泪滔滔。
古代社会没有发达的信息系统,刑事案件的侦破是很难的。
衙门里的差役只有一小部分是朝廷发薪水的,大部分都是没有薪水的,他们主要靠灰色收入生活,会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索要各种费用。
即便是富户,都可能因为牵涉重案而破产。假如被害人家庭能找到嫌疑犯,这些费用就由嫌疑犯的家庭来承担,如果找不到,就要由被害人的家庭来承担。被害人家庭不仅很难指望衙役们迅速破案,还会被索要各种费用,很多家庭都无法承受这样的负担。
与现代执行也很相似,要不,怎么会人人都挤着往权力的方向奔去呢?其中自然是有原因的。
甄英莲遇到的人贩子是最狡猾的那种,这类人贩子专向幼女下手,得手后马上躲到别处偏僻的地方,把小孩养大到一定年龄后,就卖到异乡牟利
想起《一句顶一万句》里的曹青娥,也是被拐卖后养大点,然后转卖几手。
人贩子经常打她,她被打怕了,所以就算她自己悟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她也不敢跟人说,她只说人贩子是她的父亲。所以周围的人们并不知道她是被拐来的。
寥寥数语,道尽英莲悲苦的童年生活。看得好心疼…可怜的英莲宝宝本该是掌上明珠啊😭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过了两个月,三月十五这一天,葫芦庙炸供品不小心失了火,甄家的房子都被烧毁了,甄士隐只得带着妻子投靠他的岳父封肃去了。封肃是个势利眼,看见女婿家败落了,就觉得这是自己的负担,不但不实心帮他,反而趁火打劫,拿了士隐的银子,只给他一些薄田破屋,还不时冷嘲热讽落井下石。甄士隐一天一天衰老下去,看上去已经是个没有生气的老人了。有一天他拄着拐杖在街上散心,忽然大彻大悟,就随着道人出家去了。
父被岳父逼走、女被拐卖,一家离散,正是封肃式世俗造成的人间悲剧。采生折割、人口买卖:封肃是精神上的吃人—— 不杀你,但用冷漠与势利把人逼入绝境,同样残忍。
《红楼梦》开篇就时时提醒人们人生很无常,人间的幸福都是很脆弱的,遇到了糟糕的时候、糟糕的人,幸福可能瞬间就被毁得干干净净。
我们习惯把幸福理解成“有”,有车、有房、有钱、有权。其实真正的幸福应该是“无”,无忧、无虑、无病、无灾。有,多半是做给别人看的,无,才是你自己的。
二 护官符出场
如果贾雨村秉公断案,甄英莲完全有可能被官府送回家与家人团聚,而且甄英莲和贾雨村还颇有渊源,她的父亲甄士隐是贾雨村的恩人。
贾雨村虽然凑巧给林黛玉当过几天先生,但在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里林黛玉从来都没提过他,更不要说出去见他了
保留意见。我反而觉得贾雨村给林黛玉当老师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情节,人是复杂多面的,人品与才学不挂钩,纯洁唯美如林黛玉也不可避免地在生活中接触到贾雨村这样最现实有城府的人。
那个时代,闺阁小姐也不能见外男。而且按照小说里的林黛玉的性格,她并不像薛宝钗那么热衷俗务。
在当时的男女大防的社会环境下,是不可能去看望曾经的男老师的,提也不能提。林黛玉如是,薛宝钗或者史湘云也是。
赶到很不好的时候,世风变坏了,真有才学气节的士人会隐退,不愿出来做官,没有真才实学、假话连篇的混混却混得顺风顺水。“甄士隐”和“贾雨村”就是两个符号,他们代表了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读书人。
这一年中秋,甄士隐请他到家中小酌,他说出了自己的困难,苦于没有盘缠进京赶考,甄士隐当即拿出了五十两白银和两套冬衣。
五十两啊!金瓶梅里武大郎女儿锦儿四两银子就被卖掉了。同是红楼梦,刘姥姥第一次到贾府,王熙凤好像给的二十两加一吊钱,也是因着这善缘最后刘姥姥救下巧姐。这里甄士隐真心好意的五十两却是喂了黑心白眼狼。
甄士隐送了这么厚的礼,贾雨村并没有倒身下拜感激涕零,不过“略谢一语,并不介意,仍是吃酒谈笑”(第一回)。可见他是有傲骨的,并不会因为接受了别人的馈赠就降低自己的人格,再说大恩不言谢,自己心里记得就好了
这不就是现代职场么,越是这样的人“配得感”就越高,呵呵呵。这是欲抑先扬吧,而且贾雨村本意就是向甄士隐讨资助,古代资助科考也是常事,他并不意外,自然不会感激涕零。
甄士隐至少有一点没看错,贾雨村的书念得是不错的,他进京赶考,一次就考中了进士,被选入外班到某地做了知县。没几年就因为政绩卓越升为知府,恰好是到苏州做了知府。贾雨村和甄家还真是有缘,到任那天他就在街上看到了一个故人—甄家的丫鬟娇杏。甄士隐第二点没有看错的是,贾雨村是懂得感恩的,也是念旧的。贾雨村遇到了娇杏,就知道甄家搬到这里来了。他当天就派人去找来了封肃问话,听说了甄士隐的遭遇,“倒伤感叹息了一回”,又问起甄英莲,封肃说看灯丢了,贾雨村马上表示:“不妨,我自使番役务必探访回来。”(第二回)第二天,贾雨村派人送了厚礼给甄士隐的夫人,答谢甄家过去对他的恩情。又托封肃去和甄夫人提亲,把娇杏要去做了他的二房姨太太。贾雨村还再三感谢甄夫人,要求封肃一定要好好赡养她,等他派公差去寻访甄英莲的下落。
要求封肃一定要好好赡养她
也没错,毕竟甄夫人是贾雨村的恩人,贾雨村此刻已经是官了,封肃只是个普通老头,要老头供着自己的恩人所以才用“赡养”这个词吧
更重要的,最初的贾雨村人品也是没问题的,懂得知恩图报,也不嫌弃贫贱之交。
可他还能记得好几年前一贫如洗时在甄家见过的娇杏。
与其说是贾雨村娶了二房,不如说贾雨村又添置了一面可以把自己照得更加伟岸的镜子。说不定还可以整天问,魔镜魔镜我问你,谁是天底下最有学问的人?他纯粹是自恋吧😂觉得娇杏慧眼识英雄,是他的红粉知己,其实是他对自己满意得很,娇杏的存在就是在反复告诉他自己:我可真优秀啊
谁能想到好景不长,贾雨村当了知府没多久就栽了跟头,被上司弹劾革职了。还好他后来又遇到了贵人,通过林家搭上了荣国府的线,因贾政写了一封信推荐,他又被朝廷重新任用了。
说不定把贾雨村的故事展开,就是一个清朝版的祁同伟:“改变我命运的不是知识,是权力。”
恰好就在这时,只见案旁站着一个门子,使眼色不叫他发签。雨村心下狐疑,只得停了手。退堂至密室,令从人退去,只留这门子一人伏侍。门子忙上前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进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雨村道:“我看你十分眼熟,但一时总想不起来。”门子笑道:“老爷怎么把出身之地竟忘了!老爷不记得当年葫芦庙里的事么?”雨村大惊,方想起往事。(第四回)
原来这门子是当年苏州葫芦庙里的一个小沙弥,贾雨村落魄被困的时候寄居在甄家隔壁的葫芦庙里,这小沙弥在庙里虽然地位低微,但和他可算得上是故人。
明清时候,衙门里的差役社会地位很低,他们和官私所有的奴婢一样,也是贱民。他们不能参加科举不可能做官,只能一辈子当差役,后代子孙也会世代沿袭贱民的身份。“倡优隶卒,及其子孙,概不准入考捐监。如有变易姓名蒙混应试报捐者,除斥革外,照违制律杖一百。”
长知识了,本来我还以为官府衙门的差役是正经公务员来着。
之前还觉得许仙姐姐找了个公务员呢,原来不是。。。。捕头毕竟不同于最低级的差役。而且背景是宋朝。
以为古代官差各种巧立明目收钱是贪得无厌,原来是真没有收入啊。之前看《天行健》,有个角色本来是官员,但被革职,为了继续破案,宁愿当差役入贱籍,那是第一次知道原来差役地位如此之低。
政府几乎是不给他们发什么薪水的,他们主要靠巧立名目盘剥人民和诉讼案件的当事人为生
选择这个职业的多半是地方上的流氓无产者和地痞无赖,不愿意种地不愿意正经谋生的。小和尚年纪轻轻庙被烧了,游手好闲不愿意到别的庙去过清苦日子,就投靠官府当了个衙役。
就像以前学校招学生会总会默许招一些欺负老实人的吊儿郎当的混子一样。
和村里把最道德败坏,无恶不作的男孩送去当兵差不多
葫芦僧说的就是这做了门子的小沙弥,门子从前在葫芦庙做过和尚,甄家是隔壁的大户人家,是庙里的大施主,门子看着英莲长大,也知道英莲四岁多被人拐走了。
这门子也好比是冷子兴一般的人物。冷眼旁观世事变迁。姑苏一带的人情世事,全都被他看在眼中,记在心里。只是她没有全然向冷子兴一样冷眼旁观,而是躬身入局,终于免不了被贾雨村给暗算了。
谁能想到这么巧,门子来到南京衙门里当了差,偏偏人贩子也将英莲带来了南京,还租了他的房子住
所以贱民是可以有房产的 那么奴婢作为贱民的一种是否也可以?因为周瑞曾争买房产
原来甄英莲有那么多次获救的可能。
但没有一个人施予援手,善未必有善报。我读到这里真的心都要碎了,明明甄士隐都很善意的对待这些人,结果是农夫与蛇。
所以看了红楼一开篇就看不下去……现在才明白这种无形的压抑和窒息感的来源!是系统、是传统的糟粕、是文化习俗的规训,多少这样美好的女子就这样被无声息地吞掉了!被吃干抹净!
她被人贩子带到离故乡不远的地方,南京离苏州并不远,从前她家的邻居也来到南京,还做了衙门里的公差,还成了她的房东,她是一个无辜受害的被拐卖的孩子,她家的邻居葫芦僧遇到了她,认出了她,而且葫芦僧此时还做了衙门里的公差。假如这样的场景发生在现在:一个被拐卖的孩子被带到了异乡,人贩子租了一个警察的房子,警察凑巧是这孩子从前的邻居,看着她长大的,也知道她被人拐走了,知道她的母亲还在苏州到处找她、伤心欲绝,警察认出了她,难道这警察会不救这孩子吗?天底下还有这样的道理吗?
可惜明清衙门里的公差不同于现在的警察,他们没人给发薪水,就是衙门里的下贱小厮,他们当中很多人都不是良善之辈,而是唯利是图、欺压良民的小人,没人给他们好处,他们不会随便去抓贼。
因此才有底层之间互相刁钻戕害啊。基层结构的溃烂和失能
门子一眼就认出了贾雨村。他见贾雨村这么快就要发落这件案子,他知道这案子里边有些门道,关系到贾雨村以后的前程,他可不愿意刚攀上的大树马上就倒了,就赶紧使眼色给贾雨村。
小时候看不出来,以为是门子善良,出于和贾雨村是旧相识才想提醒一把,原来也是想攀高枝。对英莲见死不救,本就说明他是个坏种。他遇到贾雨村,只是两个坏种之间的相互耍心眼。
他这个新官得来不易,所以就非常谨慎。
所以这么写是有道理的,先写一下挫折,有了经历,人就会有所改变,贾雨村就不是以前的贾雨村了。
到了内堂,他认出了门子,更令他吃惊的是,门子告诉他这个被卖的丫头就是他的恩人甄士隐的女儿。
死者冯渊的出身和甄英莲差不多,是个小乡绅的儿子。自幼父母双亡,也没有兄弟姐妹,是个孤儿,靠父母留下的产业为生。
冯渊虽然从小没人管教,但他的秉性还是不错的,本性纯良。冯渊本来是只好男色不近女色的,对美女根本没什么概念。可偏偏遇到了甄英莲,他就奇迹一般地被打动了,“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一定要娶甄英莲为妻,“也不再娶第二个了”。(第四回)
“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这也是前生冤孽,可巧遇见这拐子卖丫头,他便一眼看上了这丫头,立意买来作妾,立誓再不交结男子,也不再娶第二个了,所以郑重其事,必待三日后方过门。”——原文明明写的是妾,作者和编辑也太不严谨了😓
冯渊对待这事态度很郑重,付了钱以后就当是定亲了,坚持要三天以后举行正式的仪式,让甄英莲过门成亲。
死心眼 这跟宝玉拜堂扶盖头真是异曲同工
薛家显然要比冯家更有钱也更有社会地位,但薛蟠是个花花公子,他就是看中了甄英莲是个美女,准备买回去服侍自己,既没有定亲也没有什么仪式,甄英莲到了他家,就是薛家的奴婢,就沦为了贱民,法律上是不自由的人,也不可能被他尊重和善待。
她好像不怎么进园 宝钗是在园里 她应该还跟学潘和薛姨妈在园外 而且她学诗的日子也不长 快乐的日子很短的 当时想要学 也没人肯教 还有人嘲笑她学了日后有什么用
可是大观园里的姐妹都很尊重善待她还教她学诗,她在贾家也没受过什么委屈吧。除了薛蟠确实是花花公子,但她的身份是妾,没什么真爱,以古代道德观来说也不会去吃醋,所以都是被卖,但被卖到贾家算不算不幸中的幸运?
不是哦,薛蟠刚开始买回去不是给自己做妾的,是给薛姨妈的,后来薛蟠想把香菱要回去做妾还跟薛姨妈要了一年才要到,原文说“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
而且也是办了酒席有仪式的,“也因姨妈看着香菱模样儿好还是末则,其为人行事,却又比别的女孩子不同,温柔安静,差不多的主子姑娘也跟他不上呢,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
他打算卷了两家的银子趁机逃走,不想走漏了风声,两家都找上门来,人贩子被痛打一顿,两家都不要退银子,都要带人走
活该!哎。怎么人贩子没有被打死呢
这薛蟠打死了人,却跟没事一样,继续走他的路,根本不以为意。
哎新旧两版《红楼梦》电视剧都看过,印象很深新版里的薛蟠细戏份是和宝玉在一起,而且对宝玉没有丝毫轻慢,观感上像个调皮胆大的大哥哥。却忘记了书中的薛蟠是怎样一个草菅人命的恶霸,他对宝玉尊敬有加也是因为我忘记了贾宝玉可是当今皇上爱妃的亲弟弟。他发起疯来也是会抄起家伙去跟贾宝玉干架的。
见错里错以错劝哥哥那里。虽然那里只是一时冲动。
原来贾、史、王、薛四家都是南京的世家大族,都有人在朝中做高官,都是地方官惹不起的人,四家还互有联姻,都是亲戚。
世家大族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它会崩塌,源源不断的新世家会前赴后继的出现,然后一一走向消亡。不积善怎得余庆?这段话看来也很讽刺,四大家族真正在朝中做高官的也就是王家了。薛家算哪门子高官,一介皇商。贾家有爵位不假,所谓在朝高官,从何说起。世袭那种东西属于功臣之后散养,唯一一个进士当了道士。
恩荫的贾政非科举正途进士出身升官无路,要不是元春封妃,去外面管科举的肥差怎么轮得到他,而且贾政此前有没有资格上朝还另说,连秦业的官职都比他高。再说史家,除了说是个侯爷,就没什么存在感了。这些所谓的四大家族,在京圈贵族眼中未必能入流。可就是这种空架子,却能在地方吓得一般人喘不过气来。
破落苟延残喘的贵族之家在当地的作威作福却因为盘根错节而数十年后才能被清算,还不一定是出于主观目的的伸张正义。何其讽刺。
三 葫芦案:一个体制性的冤案
贾雨村第一次做苏州知府不到一年就被罢了官,就是因为得罪了上司,可能也得罪了地方上不该得罪的人。上司上了奏章参了他一本,说他是贪官酷官,很快他就被革了职。
贪酷之弊,假如作者(脂批)是把贾雨村当成莽操一类人物来写的,那这就好理解了,头铁,觉得自己是科举正途出身,恃才傲物,不给地头蛇也不给上司面子。“不在黄道黑道,总以事理为要”。可惜他没有曹操的运气,曹操洛阳北部尉当不下去可以当济南相,他这个知府干不下去就一切归零。对付地方豪强,要钱是贪,动刑是酷。
严刑逼供被上司举报就是分分钟。贾雨村是把自己当能吏,不是清官,所以他贪得“问心无愧”,然后担风袖月,四处游历碰见了冷子兴。
看下面的原文,不是他清白被上司诬陷,而是本来就是贪酷,只不过是上司把事实报上去了
雨村因那年士隐赠银之后,他于十六日便起身入都,至大比之期,不料他十分得意,已会了进士,选入外班,今已升了本府知府。虽才干优长,未免有些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寻了个空隙,作成一本,参他“生情狡猾,擅纂礼仪,且沽清正之名,而暗结虎狼之属,致使地方多事,民命不堪”等语。龙颜大怒,即批革职。该部文书一到,本府官员无不喜悦。(第二回)
上司评价的很客观,我觉得这上司是个“预言家”。
贾雨村同志对组织不够忠诚,喜欢搞自己的一套,缺乏组织纪律性。爱冒头冲尖,搞单打独斗的个人英雄主义。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脱离集体,不团结领导核心,搞小团体。对当地的各项工作开展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群众的反响很不好,同志们内部也有意见。
有些话似乎自相矛盾,一边说他“未免有些贪酷之弊”,就是说他贪污、对待人民残酷,一边又说他的上司弹劾他“且沽清正之名”,就是说他喜欢捞取清官的名誉。
这有啥矛盾的呢?一个人难道不可以做最坏的事,然后表演最好的样子吗?
第七章 王熙凤管家与清代的宗族治理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枉费了,意悬悬半世心;好一似,荡悠悠三更梦。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呀!一场欢喜忽悲辛。叹人世,终难定!
《红楼梦》里有很多人命,其中不少是直接、间接和王熙凤相关的,贾瑞、张金哥和她的未婚夫、鲍二家的、尤二姐和她没有出世的孩子,还有一个从她手里侥幸逃生的张华(尤二姐的未婚夫)。
如果她命再好点进宫当了贵妃甚至皇后,不知道要有多少嫔妃和宫女死于非命,
笑死,她要是当个总理总统或者主席,那就是有野心,有决断,有魄力,说不定后世还要评一句伟人。作者是吃了什么迷魂汤,总把这样的女人往男人裤裆下塞
她对自己的生命和环境毫无反思,只是冥顽不灵地朝向黑暗而去
对凤姐的评价如果只看她对下位者的态度就显得片面了。她作为一个女性,在贾家拥有这么多的话语权和她的能力有关系,她身上也有很多优点。可能作者是从法律角度看的,所以更多评价的是行为的对错,但是凤姐不是一个纯粹的反面角色,她不是其他女性的对照组。曹雪芹写这个角色也不是为了批评她,更多的还有怜悯和叹息。
何必反思?整部红楼梦里的男性都不反思自己害了多少人,偏要一个也受着时代禁锢的女子反思什么?
应该没有存心要把贾瑞害死,贾瑞后来病死她也是没有想到的。
前面铺垫了那么多法律知识以及社会风气说明女性在被女性强奸就要自杀证明,有没有考虑过贾瑞调戏凤姐其实是凤姐承担的风险更大,凤姐是弱势地位,她去告人,人家肯定首先得让凤姐自证清白,怎么自证,自杀呗。 就算到不了这一步, 凤姐的名誉也是毁了,而没有人证的情况下,贾瑞是一点事都没有。
何况贾瑞最后还是死于自己的纵欲,跟凤姐有个屁关系,凤姐只是利用男权社会规则保护了自己
她一开始就说了,知人知面不知心,几时叫他死在我的手里才算
可是后面贾瑞爷爷找贾府求药救贾瑞,王熙凤给的都是很垃圾的边角料
“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你叫他拿三千银子来,我就替他出这口气。”
人能活成这样也是蛮需要魄力的
张金哥和她的未婚夫听到退婚的消息,双双自尽殉情,两个纯情的青年就这样被馒头庵里的罪恶吞噬了。王熙凤手上就这样又多了两条人命,从此她真的不再有任何顾忌,就像她自己说的,她不信什么阴司报应。
一 荣国府的授权管家
王熙凤表示不愿意出钱了结此事:“我没一个钱!有钱也不给,只管叫他告去。”
丈夫偷人逼死了对方,还要妻子去帮他善后吗?太好笑了。本来就该贾琏自己擦屁股。唉,是很可气,但是在那个时代里,家主确实是贾琏不是王熙凤,如果把当事人换成贾赦或者贾珍,邢夫人和尤氏是绝对不敢说这样的话的。
王熙凤不给老公擦屁股,反而是会被人各种议论,她正常的作为人作为妻子的情感宣泄,在封建社会里都会被打成“悍妒”“无礼”,对她自己是非常不利的,被千夫所指的反而成了她。
如果按照判词来看,王熙凤最后还是被贾琏休妻,贾琏只要稍微行使一下社会赋予他的“丈夫权力”,再强悍如王熙凤也只能“哭向金陵事更哀”,只能说万恶的旧社会,从不把女人当人看待
贾母似乎很不待见她的大儿子贾赦,和小儿子贾政一起住在荣国府的正房,贾赦虽然是嫡长子继承了爵位,却住在荣国府东边的偏房。
贾赦(长子) - 偏房
贾政(次子) - 正房
史学家邢铁先生指出,中国古代寡妇在法律上虽然不能成为家族财产的所有权人,但有继续管理全部家产的权利,还可以指定经营管理的人。
管理并非拥有。贾母甚至不拥有姓名。
荣国府里贾赦和贾政并没有分家,只是住在不同的院里。他们虽然住在各自独立的空间,也有墙分隔,但并没有把荣国府一分为二,荣国府的家产还是合族共管的。
只要尊长还在,子孙是不能要求分家单立户籍的,否则就是大不孝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惩处。
选择家产管理人不同于爵位继承,并不一定要选择嫡长子,可以根据各人的情况和能力来选择
男主外,女主内,这样的分工也是很自然的。
贾赦对于贾母这样的安排肯定是不太高兴的,因为管理家务的人一般在经济上都能得到更多好处。
只要贾母在世,贾赦再不乐意,也不能提出分割家产。但他终究是嫡长子,是荣国公爵位的继承人,让他的弟弟来管理家务,他肯定是觉得不太服气的,所以就分房而居。
《红楼梦》第四十三回写王熙凤过生日贾母让众人凑份子,但特别照顾李纨,不让她出钱:“你寡妇失业的,那里还拉你出这个钱。我替你出了罢。”
这里说“寡妇失业”什么意思呢?是不是说李纨过去管家现在失业了呢?古代女性基本是不存在职业的,在家里操持家务不算什么职业
女性出嫁后生计要靠丈夫,所以这里说的“失业”不是现代意义的失去职业,而是说李纨死了丈夫失去了经济依靠
贾珠死得早没给孤儿寡母留下啥遗产。根据原文概括一下李纨的收入:固定月钱每月20两,年终分年例拿上份,给她园子地,收租。王熙凤的结论是一年通共有四五百银子。这里单位应该是两。吃穿是官中的,仆人也不多。她的收入应该可以说相当高了。
贾母也是寡妇,但她的儿子们都已长大成年还有了官职,她成了一个富贵闲人一样的大家长,可以代亡夫继管家产。
贾母是个厚道人,假如真有李纨原来管家被王熙凤夺了权这回事,她不可能当面去提醒李纨这件事揭她的疮疤,更不可能当众公开李纨和王熙凤的矛盾。
父亲认为“女子无才便有德”,从小不太让她多读书,只不过识了字,读了些《列女传》之类讲女德的书,只以学习家务事为主。
国子监是集封建教育之大成的机构。这里必须点名朱元璋。大明设国子监朱元璋重赏严师,有质疑反对酷吏一般的老师的话,轻则喜提暴打,重则脑袋搬家。国子监是官二代最大的思想集训机构,他们必须与国家机器思维同频。而且明朝国子监对学生的kpi考核非常严格,每个月都要完成固定功课,不然挨刑罚都是很正常的。
让老古板当国子监祭酒这正是一般统治者的正常思维。难不成让李卓吾那样的“敢倡乱道,祸世诬名”之徒来损朝廷根基?
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
王熙凤既是王夫人的娘家人,又亲上做亲嫁给了荣国府家长贾赦的长子贾琏。贾母接受她来管家,既可以平衡贾赦、贾政兄弟之间的关系,显得自己并不偏心,还可以巩固同王家的姻亲关系。
一 家班的由来
作者并不是在刻意表达他的阶级偏见,只是不自觉地透露出当时社会的阶层是什么样的。
在贱民群体的各类人当中,优伶要比其他的贱民更为低贱。尽管她们才艺双绝、美丽而有个性,作者也想不到要给她们在金陵十二钗中另立一册。
盖清室来自漠野,目所睹者皆杀伐之事,耳所闻者皆杀伐之声,一聆夫和平雅唱、咏叹淫佚之音,宜乎耽之、悦之。上以此导,下以此应。于是江南各地梨园子弟相率入都。
少数民族汉化战斗力下降几乎是必然的,满清能活近三百年,是真的有点厉害了
人过惯了苦日子,没享受过声色的乐趣,一见到咿咿呀呀的戏剧这东西,就好像饿了很久的人见到美食一样,怎么吃都吃不饱。
也不是吧。你问问江德华听见国庆第一个女朋友在家院子里咿咿咿呀呀呀时,她什么感受。
旗人全民皆兵,只服兵役,免除其他赋税徭役,内务府给旗人每月都发饷银和禄米,让他们衣食无忧。清代八旗一个最低级的甲兵一年所得的饷银和禄米数量超过一个七品的县令,
除了做官和当兵,他们不能从事其他职业。这种制度在和平时期,就把旗人群体变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有闲阶层,他们就有大把的时间用来娱乐,
所以清政府立国之初就有深重的危机感,担心满洲的武备会被荒废,也想吸取历代汉族王朝纵情声色沦于亡国的教训。清政府开国不久就立法对女性的娱乐业做出各种限制。
她们首次出演就表现不俗,贾蔷采买的绝不是平常人家随便出卖的穷孩子,而是自小就受到严格训练的专业演员。
贾蔷的差事是为元春省亲选女孩子的,当然选的时候会看资质,但她们必须是清白人家的女孩子,并且全是女孩子,不然会玷污了贵妃。十二个小姑娘被带回来在梨香院教的,不同于一般的家班。家班是男主人养的职业戏子,不会全是女伶,也可以借到其他府里演出。
二 女伶是最下贱的阶层
天下最贱的人,是娼优隶卒四种人,而在这四种人中,优伶是最为低贱的,在优伶中,女伶又是更为低贱的,女伶的地位还不如娼妓。
据说以前在相公的风气很盛的时代,伶人对妓女相见时还得行礼请安。理由是妓女一旦从良,前途还有受诰封的希望,做戏子的连这一点都没有,所以就永远没有翻身的日子。”
所以袭人嫁给蒋玉菡不可能有好日子过。地位不高,但蒋玉菡挺有钱的。是的,袭人如果被家人赎出来,就可以恢复良人身份,但当时母亲和哥哥要赎她,她抱着可以做宝玉姨娘的幻想拒绝了家人,最后却不得不嫁给伶人琪官蒋玉菡,他们的子孙后代都将是当时最低贱的人,从这一点上看,袭人入薄命司就可以理解了
探春说话没有她的母亲那么难听,但其实表达的意思要更为冷酷:这些人不过就是些玩意儿,基本可以不用把她们当人看,她们和猫儿狗儿是差不多的玩意儿,你怎么能和她们计较呢,实在是太有失身份了。
探春可能出身的原因,自重身份,换句话说就是比较端着。
所以伶人是贾府中地位最低贱的人,在天上的太虚幻境,她们是不入册的人,在地上的大观园,她们是不入席的人。没有人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甚至她们自己都习以为常了。
三 龄官不甘心她的命运
她是这园里最低贱的人,贾宝玉是这园里最尊贵的人,可是龄官丝毫不曾表现出奴性。
她们真的觉得自己贱嘛?我看书的时候没感觉有几个人有这种感觉,也许只有主和仆。社会地位低和本人的人格道德才情所带来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感受可以混为一谈吗?
在戏剧史上,确实曾有一些伶人用他们的专业技能对抗达官贵人的压迫,因为尽管他们社会地位很低,但他们的专业性却是观众们都尊重的
想到了《霸王别姬》里张国荣和葛优的对手戏,一个是优伶一个是军阀之子,表面上看倒是军阀之子很尊重优伶
龄官却说这两出不是她擅长的,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
“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
两名考生的曾祖母是花鼓卖唱的艺人,就被其他考生举报,因此被取消了考试资格。
好离谱,好恶心。这就有举报文化了?因为曾祖母被举报而失去考试资格,这是真的离谱了
龄官和贾蔷在那里别扭着,他们虽然相爱但并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未来,他们只是珍惜当下这些光阴。
明朝初年,明成祖朱棣自北京起兵攻打他的侄子建文帝,建文帝被打败了,忠于他的大臣铁铉等人的妻女就被明成祖打入教坊司,成了专业的伶人。
昔日富贵如浮云,昨天还是这个社会最尊贵的人,今天就被打入最底层,阶级社会就是如此残酷无情…
龄官的身上应该还流淌着和她的高贵祖先们一样的血液,她的超群的演技应该就源于她优秀的基因。她已经不可能记得她的祖先们辉煌的过去,但她的灵魂还和她的祖先们一样高贵
四 雍正朝解散家班
雍正改教坊司为和声署,和声署里的乐工、演员,都是良人,不再是贱民了,改成这个名字就可以摆脱历史的阴影。
雍正乾隆还真是两个极端,雍正自称蛮夷之君,行事作风却处处是中原天子的模样,章宗处处彰显自己的至高无上,却始终把自己摆在少数民族君主的位置
改头换面,新瓶装旧酒。也不能这样说,毕竟有一些政治权利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