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一下,我最近几天受伤了,你是不是变态,你恋童吗?大哥。
哈喽,大家好,我是多多。今天呢,我们聊一聊这种未成年少年偶像团体背后男女之间的这种纠纷和争议。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在今天的中国娱乐圈,有一种非常特殊的男性偶像。他们不需要特别强壮,不需要特别有攻击性,甚至不需要特别有男人味,甚至不需要长成男人;或者说,他们身上越带着一点奶味越好。他们长得很漂亮,脸也很嫩,身材很纤细,说话非常温柔,身上满满的这种少年感。
然后有一群成年的女性会对着他们说:“哎呀,弟弟好可爱呀,弟弟我陪着你长大啊。”这是什么?这就是养成系。他们看的就是这些未长大的男孩身上的这种少年感。
但是很多人就在问:如果把这套逻辑反过来,变成了一个成年的男性对着一个幼态的少女说,“我就喜欢你这种幼态感,我就想看你从小女孩变成大美女啊,我也喜欢养成系”,这个时候舆论反应是不是就应该马上不一样了?甚至很容易出现一句话:“你是不是变态,你恋童吗?大哥。”
所以今天呢,我不想单纯地去讨论这种未成年少年偶像团体的某一家公司或者是某一个团体。我想讨论的是一个更大的问题:为什么女性消费幼态的男性可以如此亲密地被包装成审美、追星和少女心,而男性消费幼态女性却如此容易地被视为一种危险,甚至是一种性癖?这到底是性别平等,还是另外一套双重标准?
那首先,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看这种审美趋势。其实美少年根本就不是现代发明的,更不是我们社会当中独有的。女性喜欢年轻的、漂亮的、带有少年感的男性,这个现象其实非常的古老。
在中国古代呢,就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美男子传统。潘安啊、宋玉啊、何晏啊,魏晋时期呢,甚至形成了非常明显的男性审美:白、瘦、漂亮、文弱、精致。《世说新语》当中呢,甚至留下了“看杀卫玠”的典故。什么意思呢?就是围观他的人太多了。这种对于美少年的集体围观,在古代呢,其实就已经存在。
所以说,男性必须粗犷、黝黑、强壮才叫有魅力,从来都不是人类唯一的男性审美。
日本也有非常典型的这种传统。日本在江户时代的时候呢,年轻男性会被赋予一种非常特殊的审美价值:年轻漂亮、白皙、柔美,甚至带有这种女性化的气质。后来呢,这种审美又进入到了这种歌舞伎啊、浮世绘啊,一路影响到现代日本的这种美少年的文化。所以你今天看到的这种花美男啊、少年感的男团啊、弟弟系啊,其实都不是凭空出现的。
他们背后有一条非常长的历史。
甚至18世纪的时候,欧洲也是一样的。贵族男性可以戴假发、化妆、穿蕾丝袜、穿高跟鞋。如果一个男生他特别特别精致的话,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不男人;相反,精致本身就代表着他是一种男人的身份,而且是一种高阶男人的身份。
所以在人类历史上来看的话,男人必须有男人味儿啊,男人必须像吴京老师那种非常粗犷的审美,他只是个别历史时期留下的特别强势的一种审美。
而真正带来这种变化的是什么呢?是女性开始成为了大规模的男性消费者。它其实是一种社会发展过程当中的这种性别话语权的变化。过去有没有女性欣赏男人?它当然有。问题是,她们没有像今天有这么强大的消费能力以及文化生产能力。现代社会其实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就是女性成为了独立的消费者。
于是我们的娱乐产业突然间发现,原来女人也会买明星的照片,会买专辑、买周边、买演唱会,会为了一个男人去花钱,甚至会疯狂到为了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男性投入大量的情感。于是呢,女性的凝视也逐渐开始被工业化、商业化了。
男明星不再只是演员,他可以成为一个商品。他的脸、身体、性格、成长经历、恋爱想象全都可以被包装。这套包装逻辑是我们社会独有的吗?当然不是,你太高看我们这些制作公司了,对吧?他们的这一套完全就是吃人家日本玩过剩下的东西。是日本人最早把这一套东西工业化、商业化,而且体系非常完善。很多人一谈到这个事,他们会率先想到韩国。
其实不是,是日本人最先把这套东西给规范化了。日本的偶像产业非常早就发现,一个已经成熟的明星,不如一个可以陪你成长的明星,所以就出现了非常重要的概念,叫养成系。过去的明星是成品,现在呢,明星是一种过程。你不是来消费一个已经成功的人,你是来看他成功,或者陪伴他成功,或者帮助他成功,这又产生一种非常强的情感关系。
这套模式呢,非常奏效,而且后来被整个亚洲偶像工业发扬光大。
因此,我们回到中国来看,某时代公司呢,只是把这套非常成熟、典型的商业模型套用在了我们内地的市场之上。然而,它手下的一些少年男团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他们最早进入到公众视野的时候,本身就是未成年人。大家往回想一想,不管是TF还是某时代团,包括后续的一代一代的团,他们是不是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的时候,其实都是未成年?
他们背后的制作公司真正厉害的地方,不只是培养一些男团,而是把这种成长本身也变成了商品。
为什么养成系特别有粘性?因为你花钱买的不只是内容,你还买到了一种感觉,一种你和他一起成长的感觉。如果一个孩子成为了明星,是不是一定有问题呢?当然不是。未成年人当然可以去唱歌,也可以演戏,也可以参加综艺啊,毕竟我们之前也有童星出现嘛。
但真正值得警惕的是,当一个未成年人的年龄、他身上的少年感、他的成长过程,他本身就成为了一种卖点之后,他和消费者之间的边界到底在哪里?尤其是当这些消费者里面存在着大量的成年人的时候,这个问题就更加复杂了。因为一个成年人可以喜欢一个未成年偶像的歌,可以欣赏他的才华,可以支持他的事业。
但如果你开始评价他的身体、他的性吸引力,或者把他当成现实中的恋爱甚至是性对象,这个时候问题的本质就完全变了。
如果一个成年女性说我喜欢这种偶像少年团,早期的这种少年感,完全可能只是喜欢青春音乐或者他们身上的成长,这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有人把未成年人的身体、年龄、幼态特征当成吸引力来吸引消费的时候,那不管这个人是男人还是女人,他/她都应该被警惕。
但其实真正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为什么性别一互换之后,这个社会的反应是截然不同的?这涉及到一个非常大的历史变化。因为在过去的性别结构当中呢,男人通常是欲望的主体,而女人被看作是一种被观看的对象。也就是说,在过去我们传统的叙事当中呢,男性一般都是施害者,而女性呢一般都是被加害者。
所以我们特别熟悉一个词儿,叫“男性的凝视”,就是男人看女人,男人评价女人,男人消费女人的身体。所以呢,我们在当下的社会当中呢,会天然警惕这方面的权力关系。
但是现代娱乐工业出现之后呢,女人也开始拥有了大规模同样的消费能力。于是我们的社会当中也出现了女性开始看男人、买男人照片、讨论男人的脸、身材、有没有恋爱,或者幻想自己和他恋爱。因此去消费这些男团,这些本身当然都没有错。
但问题是,女性的凝视出现之后,我们是不是应该建立起一套同样的边界或者审查体系,还是说仍然像现在这样:男人看女人叫欲望的凝视,女人看男人就叫少女心呢?这就是为什么一开始我来跟大家说,假如这个性别互换,我们来做个实验。
现在有一家女版的某时代公司,专门招募这些11到13岁的小女孩,然后就开始对这些成年的男性消费者说:“你可以陪她长大,然后看她成为大明星。她现在很青涩呀,她身上的少女感十足啊,她未来一定会越来越漂亮的。”然后推出她各种各样的写真、周边、应援。你觉得这个社会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我断定很多人第一反应绝对不是说“哎呀好可爱呀”,而是说“这太他妈恶心了吧”,对吧?甚至会立即讨论未成年人的保护啊、儿童的性化呀、男性的凝视啊、商业的剥削以及权力关系。
我们是存在着一个不争的性别双重标准。但是我认为真正的答案不是说女人也应该拥有性化男孩的权利。谁都没有性化未成年人的权利,男性不可以,女性也不可以。男孩需要保护,女孩同样也需要保护。
一个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明星,可以拥有粉丝,可以被喜欢,但是他/她不应该因为自己成为了明星之后呢,就失去了普通孩子应该拥有的这种边界。
所以在这里我就特别想问,这些制造未成年人少年偶像团体的公司,就是当你们作为一家娱乐公司,越来越依赖于这种低龄的练习生、养成感、成长感和粉丝陪伴建立的这种商业价值的时候,你们有没有足够强的机制来防止这些未成年的孩子被过度消费呢?
因为这里面存在着一个非常天然的商业矛盾:孩子越小,意味着陪伴周期越长;陪伴周期越长,意味着粉丝粘性可能越强;粘性越强,商业价值越高,但是边界感就会越低。一个本应该被保护的年龄,为什么反过来成为了一种商业优势?这个才是养成系当中最值得警惕的地方。
那么最后呢,我想说,其实我不反对女性去喜欢男明星,我也不反对女性去喜欢少年感,更不认为喜欢这种未成年的少年男团有什么样的问题。但是我真正反对的是,当我们讨论未成年人的保护的时候,不能因为被消费的是男孩就突然间降低了警惕。
如果一个成年男性对于一个12岁女孩的关注,能够让我们本能地保持警惕,那么一个成年女性对于一个12岁男孩有类似的关注,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认真地问一句:你喜欢的到底是他的作品,还是他未成年人的身份?这不是在攻击女性,恰恰相反,我觉得这是在要求一个非常基本的事情,就是同样的行为能不能采用同样的标准判断。
因为真正的性别平等从来都不是让某一种性别获得同样的特权,而是不管男孩还是女孩,都应该拥有同样被保护的权利。未成年人可以被喜欢,可以被欣赏,可以成为明星,但是他们不应该成为任何一个成年人欲望的免责区。
如果把某时代公司包装的这些未成年的少年男团换成了女版,我们依然能够认为它合理,那个时候才说明我们真的建立起了一套不分性别的、很合理的标准。
